住房救助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

24.02.2014  11:2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介绍了我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及住房救助工作的情况。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冯俊强调,住房救助是“兜底线”,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

  冯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及相关部门积极履行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职责,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基本住房需要,促进社会和谐及民生改善。到2013年年底,全国累计以实物方式解决了340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500多万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政府发放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冯俊强调,住房保障和住房救助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住房救助属于住房保障的范畴,是针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实施的。住房保障是“保基本”,而住房救助是“兜底线”,覆盖面相对较小,可以说住房救助是住房保障的一种特殊类型。

  由于住房救助是“兜底线”,是针对特别困难群体实施的特殊住房保障,因此在具体实施时要把握3个特点:第一,出于保障困难群体住房权利的考虑,住房救助要优先安排,并做到应保尽保;第二,实施住房救助后,由救助对象承担的住房支出应当极少甚至免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所负担的租金水平也应低于其他保障对象;第三,住房救助要与解决衣食等其他基本生存需要的措施统筹实施。(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