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健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 担当使命 拼搏实干 奋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13.01.2017  22:07
  本网讯   1月11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布置2017年主要任务。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黄小平主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作工作报告。
  何健指出,2016年,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房地产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推进新型城镇化牵头作用明显,城镇化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推进有力,“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成效显著,“百镇建设行动”提档升级,建筑业发展稳中有进,扶贫新村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更加深入,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政风行风持续向好,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何健强调,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担当使命、拼搏实干,以推进人的城镇化为主线,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继续实施“三大行动”、做强“两大产业”,奋力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力争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5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4%以上。
  一要千方百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着力化解三四线城市库存及商业房地产库存,抓好热点城市控房价、防泡沫、防风险工作,重点满足城镇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新市民住房需求,积极落实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要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尊重和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推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获批和落实四大城市群规划,优化“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空间布局。
  三要大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全省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35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继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加快蜀道申遗文本编制,完成向国家正式申报;全面完成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开展山体森林公园、河湖湿地公园“双百工程”创建。
  四要深入开展“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全省新开工改造危旧房棚户区25万套,续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81万套,基本建成20万套,竣工17万套;完成投资710亿元。
  五要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全面实施“9+N”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增强300个镇承载能力,巩固提升一批示范镇。
  六要创新抓实城镇化配套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土地利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到年底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指导18个设区城市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城市管理网络。
  七要加快建筑业强省建设。要深化认识、振奋精神,以担当和实干的精神加快建筑业发展,建筑业总产值迈上万亿台阶,增长8%。要提升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力;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强化标准的权威;千方百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八要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把“锁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放在首位,完成1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和3700个扶贫新村基础设施建设。
  九要继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发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
  十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化省级数字房产、数字城管、建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信息平台应用,建立数据共享交换长效机制。要把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日常监管业务纳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无纸化办理,加快开发建设城乡规划卫星遥感监测、大数据挖掘分析、行政执法管理双随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公积金综合服务等信息平台,促进城镇化和信息化良性互动,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信息化保障。
  十一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以致用、苦练基本功,培养锻造政治坚定、担当实干、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筑牢坚实基础。
  何健强调,做好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困难挑战,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全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各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交通厅、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同志,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园林、治理办负责同志,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部分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厅办)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