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张住房地震保险单亮相 个人缴24元保1年

24.11.2015  21:46

四川日报网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卢薇) 11月23日,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在乐山启动。全省首张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保单亦在现场签出,为乐山市市中区居民蒋步真。记者从保单上看到,该城市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费为60元,其中财政补贴36元,个人自缴24元,保险时间为1年期,保险金额为5万元。

记者从《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了解到,2016—2018年为住房地震保险总结扩大试点阶段,及时总结经验,优化试点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逐步扩大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覆盖面。

全面实施后 城市最高可赔15万元

2015年9月24日,记者从我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首席承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荻悉,我省已确定绵阳、宜宾、乐山、甘孜为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首批试点市州。

据悉,试点市州具体实施方案将依据《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基本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立法保障。并建立保费补贴机制,试点地区的投保人承担40%的保费支出,各级财政提供60%的保险费补贴。其中,省财政和市(州)、县(市、区)级财政各负担保险费的30%。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涉及的最低档自付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省财政和市(州)、县(市、区)级财政各负担50%。

保险金额则结合当地住房的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等情况合理设计。农村住房保险金额设为20,000元/户、40,000元/户和60,000元/户三档;城市住房保险金额设为50,000元/户、100,000元/户和150,000元/户三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