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遴选四川省市政公用行业和城市管理专家的初审意见的公示

06.09.2016  19:21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市政公用行业与城市管理专家的通知》(川建成发〔2016〕371号)要求,省厅对各地推荐的行业专家相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遴选出157名行业专家,其他未列入遴选名单的专家,作为后备专家纳入我厅专家库。
  现将初步审核遴选出的157名行业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9月5日-9月11日。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提交书面申诉或举报材料,单位申诉或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申诉或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诉或举报;逾期未申诉或举报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邮  编:610017
  联系人:刘怀江,028-85568176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市政公用行业与城市管理专家的通知》(川建成发〔2016〕371号)

     2. 四川省市政公用行业和城市管理专家库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2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