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南充在全国率先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28.04.2016  18:39

现场巡查  

听取汇报     汇报交流
  2016年4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四川重庆组兰继堂(组长)、杨雷、马金珠一行对我省成都、攀枝花、德阳、南充四个试点城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简称试点工作)巡查结束时评价:我省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攀枝花、南充在全国93个试点城市中率先圆满完成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任务。
  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全国开展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2010年我省攀枝花市成为第一批试点城市。2012年攀枝花市再次被纳入第二批试点城市,二次共批准试点项目17个,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2个、公租房项目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贷款总额9.66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9393套,解决了3.4万人的住房问题。南充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试点项目4个、贷款额度4.2亿元,支持建设棚改房5676套、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解决了2.1万人的住房问题。
  攀枝花、南充两市严格执行资金封闭管理规定、落实抵押担保措施和财政兜底措施、加强贷后检查、改进贷后服务,实现了到期回收率保持在100%,工程项目到期交付使用率保持在100%;按期收回贷款本息达到100%,没有发生逾期、没有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了试点项目贷款资金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图/文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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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