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规3月底前在川落地 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取

06.02.2015  10:52

   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取,无需提供发票、税票

  省住建厅2月5日向各市州相关部门,转发住建部等《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已在按《通知》执行,3月底前全省各市州都将照《通知》执行。届时,在我省连续缴存3个月的无房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公租房租户以实际支出金额提取;对于商品房租户,则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房面积来确定。用住房公积金付房租,我省不需要提供租赁发票、税票——为节省相关费用,市场中大量房屋租赁合同都未备案,租户不可能提供发票、税票,“新规定,在事实上降低了利用住房公积金的门槛。

  该负责人提醒,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管理部门在追回相应资金同时,将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截至去年底

  我省公积金缴存余额逾1600亿元


  省住建厅2月5日透露,截至去年底,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3116.05亿元,同比增长23.25%,总额为西部第一、全国第七。扣除个人提取金额后,缴存余额达1642.6亿元,同比增长19.53%。

  就资金使用而言,去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总额达1542.86亿元,同比增长21.46%,累计发放逾86万笔贷款;累计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40.49亿元。

  就资金增值而言,去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29.2亿元,同比增长22.43%。

  就资金运行安全而言,去年未发生重大风险和违法违纪案件。截至去年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461.74万元,个贷逾期率0.01%,同比持平。

   使用公积金贷款

  去年成都3.2万户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本报讯(记者周显彬)2月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年度数据:去年,成都新增36万名职工被纳入制度保障,63万名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3.2万户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

  去年,成都公积金中心分阶段准备了10亿元贷款资金,支持7个公租房建设,共计竣工12000余套公租房。实现对全市1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贷款全覆盖,全年共向2414户保障房购房家庭发放贷款5.3亿元。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去年全市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212亿元。新增缴存单位4361个,新增缴存职工36万人,其中为9.5万名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记者 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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