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小区业委会运作住宅维修金 “赚”了286万
核心提示
增值渠道有哪些
此前可以购买国债,但目前只能转存定期。因为基数大,如果购买3或者5年期,年利率也相当可观
增值之后能干嘛
增值的钱依然只能存入维修资金,但维修资金的大规模使用是在多年后,可以想见,钱越多越利于日后的维修
他们如何自行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法规政策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二章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
第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购买国债
第二十六条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注:去年起已不能购买)
■定期存款
第二十七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他们如何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
2010年3月
总额:1300多万元
第一部分 300万元 银行存定期
第二部分 850万元 购买3年期凭证式国债(年利率3.73%)
第三部分 100多万元作为活期储蓄(需进行公共设施维修时可按规定及时提取)
2012年3月
累计收入:16万余元
总额:1316多万元
第一部分 定期利息(年利率2.79%)收入16万余元,又存了3年定期(年利率5%)
第二部分 未到期
2013年3月
累计收入:111万余元
总额:1410多万元
第一部分 未到期
第二部分 国债到期,收入95万余元
2013年3月(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法再赎买国债)
第一部分 未到期
第二部分 定期存款增加到9451150元,分为3部分再次存入银行定期增值(利率为4.675%,分笔存款是为在保证小区维修资金正常使用)
2015年
累计收入:156万余元
总额:1455多万元
第一部分 定存到期,可收入45万元
第二部分 未到期
2016年
累计收入:286万余元
总额:1585多万元
第一部分 /
第二部分 定存到期,可收入130多万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被称为小区住房的“养老金”,这项资金事关各个小区众多业主的切身利益。近日,网上有消息称,成都市世纪朝阳的业主们利用小区的维修资金进行增值运作,期满后可让小区的维修资金增值286万元!他们是如何让维修资金增值的呢?带着问题,成都商记者昨(17)日走进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世纪朝阳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