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群可提取公积金? 泸州暂时不得行

17.04.2014  11:32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王燕) 月收入低于多少,公积金可以提取?”日前,市民致电四川在线记者,咨询泸州是否会出台低收入人群关于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为进一步了解泸州市的相关情况,昨(16)日,记者来到泸州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采访。

   低收入”划分标准难确定 目前无相关政策出台

  针对低收入人群,泸州市是否在公积金提取上有适当地放宽政策呢?泸州市公积金中心的主任曾维俊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有些城市确实出台了低收入人群公积金可提取的政策,但是目前泸州还没有专门针对低收入人群放宽提取政策。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低收入人群的公积金在泸州还不可以直接提取。

  据市公积金中心的主任曾维俊分析,“最低收入”的标准在全国的东、中、西部的标准差异很大,低收入在泸州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并且公积金可都提取的政策泸州市并没有直接的决定权,泸州市公积金中心的政策大部分是根据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的政策来进行执行,如果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出台“低收入人群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泸州市也无权执行。

  因此,对于部分市民所希望的出台低收入人群公积金可提取的政策,还是要等待一段时间了。

   只有如下情况 泸州市民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泸州市公积金中心的主任曾维俊告诉记者,泸州公积金中心目前只为以下符合条件的人群开通了公积金提取的通道:用于租房、退休离职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贷款购房、用于非贷款购房、用于购房首付、用于自建、翻建、大修等。

  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职工代提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还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及配偶签署的委托授权书,委托他人办理提取还须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并由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向所在单位申请并经其核实后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