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6〕70号关于公布低值医用耗材2016年第一季度增补产品挂网限价的通知

20.04.2016  12:10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局)、科学城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驻川医疗机构,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经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批准, 现公布我省2016年第一季度增补的低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最高限价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布的低值医用耗材目录见附件。

二、本次公布的低值医用耗材产品价格为网上采购最高限价。该采购最高限价从2016年4月20日起执行。

三、请各市州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文转发所辖医疗机构,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 低值类医用耗材2016年第一季度增补产品挂网限价目录.xls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