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提高低保标准 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监管
内江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提高 80 元、农村低保提高 45 元
“城市低保标准由320 元/月提高至 4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60 元/月提高到 205元/月。”9月8日,内江市举行第15次集中新闻发布会,分别对内江今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助学工作进行了情况通报。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了解到,内江先后共8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此次城乡低保保障调整是历年来最大的一次涨幅。
最大涨幅
低保提高至400元和205元
“仅2015年,全市就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19亿元,累计保障141.48万人次,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241元和107元。”
9月9日,在内江市第15次集中新闻发布会上,内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老龄办主任、副局长余波介绍,内江自1997年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5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凡持有内江市常住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低保保障待遇。
余波说,内江先后八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今年8月20日,内江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15年7月1日起,内江市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2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60元/月提高到205元/月。此次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调整是历年来最大的一次涨幅。
科学测算
低保标准位居全省中上水平
为何会有此次较大幅度的调整,余波说,首先是按照上级要求调高保障标准,其次是现行保障标准不能有效保障基本生活。
据悉,内江市民政局会同财政、统计、发改、国家统计局内江调查队运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和“消费支出比例法”,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科学测算,测算结果为:内江市2015年城乡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金额约为400元/月和205元/月。
此外,2014年以来,全省各市(州)纷纷调整了保障标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水平分别达到348元/月和188元/月,内江之前的保障标准已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更好地保障群众生活,市政府决定对保障标准进行提高。
“目前看来,这个标准在全省居于中上水平。”余波说。
阳光低保
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要备案
为了保障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内江先后建立了城乡低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协查制度、随机抽选入户核实督查长效机制、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等制度,使城乡低保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余波介绍,建立的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主要目的是对其进行监管。
此外,内江市民政局每年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城乡低保清理工作,随时对动态变化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清退。
今年以来,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6417人,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城乡低保对象12618人。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罗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