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名单不公开 如此“隐私”法理不容
王立兰
“低保名单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在网上公开!”日前,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致电全省多地民政局,发现超八成地市未长期公示低保名单,并得到了如此的答复。7月28日,广东省民政厅相关人员回应表示,国务院、省政府早已发布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
保护隐私的民生视角值得肯定,但在法律面前,再多堂皇的理由都不该成为理由,何况,所谓有损当事人的尊严和隐私说辞,并不能令人信服。
从现实角度看,公布名单就是周知公众,接受社会监督,以杜绝猫腻,力求客观公正,往往是以书面、网络等形式,而不是手持大喇叭大肆宣扬。那么,这样的负面影响能有多大呢?从人性角度看,对于困难人员,谁都愿意伸手帮一把,但人们更期待能有制度兜底。低保政策就是这样的一个兜底政策。对于真正该进政策笼子的,人们替他们高兴,也会报以善意的微笑,并自觉维护他们的尊严。
从生活实践看,某种程度上说,要求最低生活保障也是一个人的权力,他们总是会理直气壮地去争取,而丝毫不害怕所谓的隐私被泄露,因为他们贫困的家底和人生,早已处于公开状态。
长期公布低保名单,其实更是基于现实考量。来自民政部的一组数据显示,我国从2009年到2011年期间受理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的985.2万户中,认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只有745.9万户,不符合条件的检出率则高达25%。
如何防范低保金“跑冒滴漏”,不把对贫困户雪中送炭的救命钱,变成某些富人锦上添花的额外福利,国家也在尝试着各种办法。譬如,按照民政部的说法,今年年底,全国将全面建成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等等,但公示名单作为低保政策执行程序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意义却非同一般,无疑是对付骗保最狠最见效的“杀手锏”。此刻,还以“保护隐私”为名为不公开开脱,就显得极不合时宜,也难免会引发公众质疑。
不过,话也说回来,吃低保毕竟不是光荣事,所以,个人感受尤其是其子女的感受,还是要有所顾及,把握好分寸。而吃低保者,也应做好接受名单公示的心理准备。道理很简单,就像领导因占据公共资源需要自觉让渡部分隐私一样,吃低保者也应主动让渡部分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