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捣毁传销窝点321个 遣散7600余人

17.01.2014  12:2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丹)15日,本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2013年全省共取缔传销活动场所321个、清查教育遣散人员7600余人。2014年,将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同时对直销企业的规范也将进一步加强。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全省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9450人次,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0余次,查办传销案件3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6件,移送司法机关人员72人,捣毁、取缔传销活动场所321个、清查教育遣散人员7600余人。成都市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对长期盘踞在成都地区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及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连续端掉“中国明明商”、“聚盈网”、“中粮集团中宏健康之家”等传销组织窝点70余个。乐山、绵阳、广元、南充、巴中、内江等地也针对本地传销活动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整治。

  2014年,全省将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保持对传销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坚持打头目、端窝点、摧网络,对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将严惩不贷。同时,从2014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作为对已开展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防止传销进校园” 活动的深化和发展,作为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创建文明城市和深化平安四川建设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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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别传销的三看

  一是“交入门费”。凡参加传销活动者,必须交纳如三千八、三万八不等的加入费用或叫购买所谓产品费用,可以一份,也可以数份,交得越多,级别越高。二是“拉人头”。就是凡参加传销活动的人员,必须不停地拉其他人加入,拉得越多,级别越高。三是按交纳的入门费和拉到的人头实行“层次计酬”。即根据所交纳的入门费的数量多少和拉到的人头数量,评为如一星至五星级别的经理等,再根据星级的高低来确定其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