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举行会议 示范推动解决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

18.09.2021  12:31

 

  立法质量不高是中央和省委高度关注的问题。9月17日,省人大法制委作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确定的“示范推动解决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牵头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会议,听取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并对示范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研究推动工作,确保实现示范试点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人大法制委、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作为责任单位,负责示范推动解决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

  会议指出,为推动解决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相关部门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措施务实、责任明确、推动有力,从健全完善法规草案起草机制、完善立法专家参与立法制度、加强法规草案起草阶段沟通协调、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力量建设、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等方面沉心聚力、破局出新,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我省示范试点工作,加快工作进程,总结试点经验,拓展推广试点成果,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要切实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立法指导思想,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完善制度,继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要以敢下深水、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通过深入研究问题找准症结、创新举施不断实践、建章立制构建长效,健全地方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从根本上、源头上切实推动解决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推出四川地方立法经验。要破解法治难题、构建长效机制、打造特色亮点,创新创造法治新方法、新机制、新流程、新标准、新制度等,深入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出经得起实践检验、同行比较、实地考察的高品质四川地方立法经验,努力推动我省地方立法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田万国主持会议。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大法制委、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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