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

07.12.2020  20:08

  12月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5次主任会议。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确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报告,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成都召开,会期预计5天。

 

 

  会议讨论了印送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同意将以上审议意见及时反馈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王铭晖、陈文华、刘作明,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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