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

18.04.2016  19:14

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4月14日下午,省局召开会议对省法制办主导起草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及摊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题讨论,局党组书记、局长姚义贤主持会议,魏夕和、张大中、杨俊、张海峰、郑强等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与讨论。

会议就《条例》的立法宗旨、文字表述、实质内容等,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认为,做好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食品摊贩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在听取有关方面情况汇报后,姚义贤强调:一要搞清立法的目的,围绕确保安全、有法可依、方便群众、促进发展等四个方面开展立法工作;二要弄清各类主体的关系,从政府责任、监管部门责任、社会共治责任、市场开办者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等五个方面厘清各自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三要做到行业协会自治自律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四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领作用,逐步实现食品小作坊进园区、食品摊贩进市场;五要宽严适度,合理设定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定要从严;六是要设定必要的罚款外,探索约谈、征信等多种手段综合施治。

(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