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机票优先购打折票 原则上不买全价票

13.06.2014  05:01

  京华时报讯 (记者赵鹏)市级预算单位从10月起开始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即公务机票应优先购买政府采购的打折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市财政局昨天宣布了这一消息。

  本市明确,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各单位应严格遵照通知要求,加强管理,做好公务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航线选择审批、机票购买、财务报销管理等相关工作。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公务机票购买的监督检查,将出国机票购买情况纳入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联合检查的范围。

  据财政部门透露,国内航空公司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购票人应做好公务出行计划安排,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

  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临近中转地的,应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事先报经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原标题:公务机票优先购买打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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