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组织离休和退休厅级干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会

01.06.2016  16:47

  5月中旬, 四川 省商务厅组织离休干部和退休厅级干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会,贯彻中央、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精神和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厅机关离休干部和退休厅级干部,以及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厅老干部工作人员近50人参加了学习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精神和商务厅党组“关于在全厅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常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重点学习了厅党组书记刘欣同志在省商务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抓好离休和退休厅级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展开了讨论研究。会议还组织老同志笔答了“党章党规铭我心”知识竞赛题。同时,会议解读了《四川省委 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2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号)精神,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给离退休党员干部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三是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四是加强离退休干部离动党员教育管理;五是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六是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继党的 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之后,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全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部署。纷纷表示,要全身心投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去,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不断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树立好老党员的先锋形象。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中办、国办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是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首次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老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对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出了明确和规范,体现了对离退休干部的关心,同时也对离退休干部特别是离退休党员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既要享受党和国家的照顾,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对于做好新时期老干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四川实际,对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大家表示,要以按照《意见》的要求树立好老党员形象,积极传递正能量,为党的事业添光彩。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其他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