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后补助有关事宜的通知

15.01.2014  18:54
核心提示:首批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 在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的支持下,科技厅开展了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推选工作,并于近期对20家全省首批企

 

 

首批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

在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的支持下,科技厅开展了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推选工作,并于近期对20家全省首批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发放了奖励性后补助。由于部分企业对后补助经费如何使用存在疑问,现就该项经费使用用途作以下说明:

1、后补助经费应专款专用,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包括研发平台建设、研发项目合作、科技人才引进等有利于企业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方面。

2、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四川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联系人:谢恩阳  028-86668420

  陈元华  028-86725579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