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新政 无办公场所也可设公司

15.01.2016  08:24

  本报讯(记者 刘佳)1月14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今后,无需特定经营场所企业或暂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等,都可进行住所托管,申请集群企业注册登记,真正实现无办公场所也可投资设立公司。

  根据新近制定的《成都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该市将托管机构类型从企业类托管机构拓宽至非企业类托管机构,同时明确了企业集群注册的负面清单:经营范围涉及国务院确定保留前置审批事项的,以及从事生产加工、餐饮、网吧、娱乐场所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定经营场所的,企业住所不能被托管。该办法界定了住所托管服务内涵,即主要开展代收邮件、信函、法律文书等基本服务,同时鼓励托管机构开展代理企业登记、企业年报公示,代理记账、报税,提供投融资、股权并购、企业重组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