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成都市鼎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05家企业重点监督复查初审结果的公示

08.10.2016  13:39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和《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345号)的规定,现将成都市鼎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05家企业重点监督复查初审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企业如有议异,可提出申诉。
  联 系 人:杨   锴
  联系电话:85520120

  附件: 成都市鼎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05家企业重点监督复查初审结果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22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