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民营企业调查点执常委企业入库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联:
依托工商联民营企业调查系统开展民营企业调查工作,是全国工商联十二大报告明确未来五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工商联系统做好调查研究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根据全联《2018年民营企业调查点执常委企业入库情况专项督查方案》通知精神,为落实好执常委企业入库情况专项督查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市(州)工商联及在民营企业调查系统注册的企业。
二、督查目标
确保2018年10月底前,各级工商联在目前工作基础上,执常委企业入库率至少达到注册企业的60%。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自查。各市(州)工商联围绕督查目标要求,以2018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实施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2017年计划完成情况;(2)统计已入库企业中省、市、县三级执常委企业数;(3)已注册企业信息完备情况;(4)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自查报告经领导签批后于6月25日前报省工商联研究室。全国工商联将适时通过电话随机调查、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进行抽查。
(二)整改。各市(州)工商联自行对照督查目标要求,根据省工商联《2018年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方案》,安排于7月-10月期间进行整改,督促所在市县工商联按督查目标推动本地执常委企业入库,于9月30日前向省工商联报告60%入库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提供整改报告。
(三)通报。省工商联围绕督查目标要求,综合根据各市(州)上报的自查、整改情况,按照企业入库数、执常委企业入库率、执常委企业入库相比6月底增长率、执常委企业入库60%指标完成时限4个方面,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各市(州)工商联根据开展工作情况,于10月10日前推荐2家积极创新、成绩显著、亮点突出的县级工商联和2家参与工作积极的调查点企业,报送省工商联研究室后推荐全国工商联。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工商联要高度重视,将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常态化推动,高质量落实。
2.要加强调查企业管理,把参与调查工作作为执常委企业家履职尽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执常委企业参与调查。
3.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工商联研究室沟通联系(电话:028-82820761)。QQ:86857629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