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590户企业被列经营异常名录 3年未年报进黑名单

18.09.2015  10:50

9月17日,记者从广元市工商局获悉,截至今年9月15日,该市590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四类情形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国务院自2014年10月1日公布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务必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公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四种情形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分别是:1、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2、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即时信息的;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590户企业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

广元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工商机关会将企业的抽查检查工作作为一种常态化监管手段。自《条例》实施以来,省工商局已安排了三次企业信用信息抽查工作,由各地市州工商局履行检查职责,即企业填报即时信息检查、企业出资信息检查和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年报信息检查。

条例实施后,广元市工商机关对《条例》按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辅助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熟人带信、委托代办、部门联办等方式服务企业年报。截至今年6月30日,广元市2013、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均超过98%,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达95%。

截至今年9月15日,该市因上述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590家。

3年仍未年报将被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仍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亦称“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企业的信誉会造成负面影响。企业在融资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凡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企业竞争优势将会降低,在和他人合作时,信誉会遭到质疑,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据悉,企业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当前的信用状况,一旦被列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十分繁琐,且会留下不良记录的痕迹,具体移出事宜请联系当地工商部门。

陈胜稳 余东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彦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