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自建专用变电站 最高补助500万元

09.06.2015  12:07

  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的要求,市经信委于昨日正式启动了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要求,申报项目应为2015年1月—2015年6月期间实施的项目。其中,自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的企业,最高补助可达500万元。

  类别一:双电源保障项目

  申报条件:自行建成和使用双电源,并已缴交高可靠供电费用的规模以上企业。

  申报材料:《成都市企业高可靠供电费用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企业缴纳高可靠供电费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双电源《供用电方案》、《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支持标准:按企业缴交高可靠供电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150万元。

  类别二:支持企业自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

  申报条件:自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的企业。

  申报材料:《成都市自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供用电合同》、用户专用变电站新设备投运申请、电网企业批复(复印件);专用变电站工程建设审计决算(复印件)。

  支持标准:按专用变电站建设投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类别三:支持110千伏及以上地下变电站建设

  申报条件:投资建设110千伏及以上公共地下变电站并运营的企业,且该项目实行独立核算,相关资料完备。

  申报材料:《成都市110千伏及以上地下变电站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公共地下变电站建设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公共地下变电站竣工报告(复印件);相关部门立项备案材料;110千伏及以上公共地下变电站建设的相关发票、付款证明等原始资料(复印件)。

  支持标准:按每座变电站2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类别四:支持电网改造

  申报条件:实施农村电网低电压改造或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力增容改造项目的地方电网公司。

  申报材料:《成都市农村电网低电压(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力增容)改造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农村电网低电压(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力增容)改造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相关文件(复印件);农村电网低电压(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力增容)改造项目审计决算(复印件)。

  支持标准:按改造投入的5%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本报记者 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