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新三板最新交易、分层管理办法解读”专题活动

29.01.2018  18:23

近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简称“股转公司”)相继颁发交易及分层相关办法及细则,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2017年12月22日起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2018年1月15日起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2017年12月22日起实施)。这些细则和办法对已挂新三板和拟挂新三板企业有什么影响,企业该如何应对?为解决企业疑问,服务中心于2018年1月25日特邀请东兴证券韩晓勇律师做解读。

韩晓勇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具有律师执业资格、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等。韩律师从业以来,以企业并购重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企业诉讼仲裁为主要业务。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现就职于东兴证券,致力于新三板业务质量保障与风险防控,拥有丰富的督导工作经验。

韩律师谈到,大家本以为2017年会平静的过去,然而在2017年年底和2018年初,股转公司相继出台了三个细则和办法,对拟挂和已挂新三板公司特别是交易和分层有较大的影响。据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修订目的是解决市场定价功能不完善问题、以优化分层标准为基础,提供差异化交易制度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主要对创新层准入条件做了调整,降低原标准一的盈利性指标的同时,为防止规模过小、经营不稳定的公司进入创新层,增加2000万最低股本要求。提高原标准二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要求,将营业收入平均值不低于4000万元提高到不低于6000万元。将标准三的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调整为股本不少于5000万元;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提高了创新层公司的信息披露频次,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在挂牌公司审计事务的管理规范上,要求创新层公司参照执行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保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独立性。

在韩晓勇律师解读完三大政策之后,东兴证券毕文国老师还为大家分享了2017年报披露注意事项,指导企业完善年报、合规合法的完成年报披露工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当天参会的40余家企业均为已上新三板或拟上新三板企业,参会人员均为企业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听完最新政策解读,大家都表示对于资本市场的最新政策有了进一步认识,大家将根据政策调整公司的安排。

新政策实施以来 新三板成交金额超100亿元
核心提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披露数据,自1月15日新政策实施以来,新三板挂牌公司累计成交金额105.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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