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开启“8”时代 企业挂牌不排队

31.12.2013  13:48
核心提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不做规模限制,也不做节奏调控。扩大试点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会继续提高审查工作效率、简化审查流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不做规模限制,也不做节奏调控。扩大试点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会继续提高审查工作效率、简化审查流程,企业挂牌不会出现排队现象。”昨日,全国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隋强明确表示,12月31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将正式开始面向全国接收拟挂牌企业申请材料。
  隋强是在昨日举行的关于全国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配套制定、修订业务制度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上述消息。当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根据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配套制定和发布8项业务制度,配套修订6项业务制度。本批次业务制度的发布,标志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上位法相衔接并支持市场运行和功能实现的市场制度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面向全国接受企业挂牌申请工作将同步启动。
  至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形成了以《证券法》、《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全国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性文件为依据,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2件部门规章和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基础,以49件市场层面业务规则为主体的相对完备的制度框架体系。市场层面的业务规则围绕准入、交易、融资、监管、主办券商、投资者适当性等六条业务线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市场参与人参与各项业务提供了有效指引,为市场正常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
  全国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谢庚透露:“目前正在抓紧推进交易支持平台建设,计划于2014年5月份实现挂牌股票的协议转让平台上线,8月份做市商转让平台上线。”
  《全国 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挂牌公司普通股票证券代码首两位代码为83、87、88。挂牌公司优先股票证券代码首两位代码为82。”
  据记者了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为挂牌公司提供了市场化的准入途径,也提供了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如果挂牌企业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等六种情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