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情况调查的通知
15.10.2015 16:4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增长和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了解和掌握企业间资金拖欠特别是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情况,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在我省开展专项调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主要针对工业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调查范围。主要面向“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监测企业进行。
三、调查方式。采取在线填写方式。监测企业登录监测平台即可参与调查填写,无需再次注册。
四、调查时限。调查在线填写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
五、工作要求。请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市(州)企业于2015年10月1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六、联系人及电话
余恭宗 028-83228278 13551357146
焦 唐 028-83228278 13882225083
附件: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情况调查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下载: 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资金情况调查表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5.10.2015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