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企业年报系统7月1日关闭 未报送将列入异常名录

05.06.2016  19:07

    截至7月1日零时,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自动关闭年度报告系统填报功能。省工商局提醒:全省市场主体请抓紧时间报送2015年度年报,以免后期系统拥挤给年报工作带来不便。未按期完成年报或年报信息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最终影响自身信用。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四川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户、农专社,应于今年6月30日前报送2015年年度报告,并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

    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公示信息虚假失真的,企业登记机关将按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异常状态。(记者 黄鹏)

责任编辑:吴俊凡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