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年报正式启动 6大信息须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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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和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从10月1日起,成都市企业、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工作已经正式实施。截至10月13日,全市有4438户企业填报联络员信息,其中1281户企业完成联络员备案办理,1444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已完成年报公示。
成都市工商局局长郭晓鸣告诉记者,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登记制度改革,降低了准入门槛,而10月1日起实施“年检”改“年报”,方便了企业,减轻了企业负担,但同时也要求企业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利于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
年报报什么
年报怎样报
为服务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顺利完成“年检”到“年报”的转变,成都工商积极宣传引导,扩大社会知晓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内容,利用成都信用网、工商政务微博播放企业年报动漫宣传片,在市工商局、市政务中心网站公布《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备案办理指南》等5份便民办事指南,在各级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增设年报窗口,发放年报办事指南,开展在线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宣传年度报告工作流程,引导申请人熟悉年度报告办理程序。各级工商部门还增设联络员备案窗口及办公设施,积极满足企业联络员备案和个体户现场递交年度报告表的需求;在企业、个体户年报高峰时段,实行延时服务、延伸服务和预约服务,做到企业当场申请备案,窗口当场办结。
年报报什么
六大信息均须公示
营收利润等可不公开
根据安排,从10月1日起,在成都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应报送并公示2013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将从明年开始,在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但工商联络员的备案工作可在今年内提前进行。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法定年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因为处于改革调整期,2013年度的年报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这里的企业包括: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含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蓉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
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周光元告诉记者,按照成都市工商局公布的年报详细指南和流程,包括企业网站在内的六大企业信息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但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等可由企业自己决定是否公示。从原来的企业“年检”到现在的“年报”,最大的区别是强调了企业的责任,必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
为保护企业隐私,对于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