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的通知

27.01.2016  09:53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提高基础工作和强化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通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大力推进和广大企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涌现出一批标准化建设取得成效显著的标杆型企业(名单附后),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树立了榜样。为进一步推进强化企业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大力推进

各地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川安监【2015】95号)文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认识,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和鼓励企业到标准化建设较好的标杆型企业参观、学习,借鉴其好的经验和工作方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推动我省工贸行业企业在3至5年时间内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安全标准化工作要遵循“企业自主创建,机构参与帮扶,政府指导监督”的原则。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创建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对自愿申请评审的企业,要严把评审质量,按照程序进行公告,坚决纠正中介机构替代企业创建、评审走过场、咨询与评审“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企业应当按照“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要求,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考评标准等,认真开展员工培训,加强风险识别、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严格自评和年度考评,确保创建质量。严禁“为取证而取证”、“为达标而达标”造成的现场管理与制度建设“两层皮”等行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衡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尺之一,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回头查”,巩固创建成果。对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重点指导和监管,对其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以执法推动企业主动创建,全面提升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 四川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名单.docx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