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小企业创业基地及入驻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11.12.2015 09:16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川经信办创服〔2015〕116号 |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及时了解、准确把握小企业创业基地及入驻企业的发展动态,掌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将做好小企业创业基地及入驻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监测对象 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市(州)和县(区)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及入驻企业。 二、运行监测内容 重点监测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能力、入驻企业总体生产经营、服务需求等情况及入驻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平台系统提供的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行监测报表[含《小企业创业基地基本信息表》和《小企业创业基地主要指标季报》(见附件1)]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报表[含《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季)报》、《企业主要产品产销存月报》和《企业问卷调查月报》(见附件2)]。 三、运行监测方式 (一)填报时间。 1.《小企业创业基地基本信息表》和《企业基本信息表》在企业登录“四川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注册时填报,以后每年1月底前更新。 2.《小企业创业基地主要指标季报》在季后10日前上报。 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季)报》、《企业主要产品产销存月报》和《企业问卷调查月报》在每月10日前上报。 (二)填报方式。 1.创业基地和入驻企业填报时须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上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 2.小企业创业基地通过登陆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www.smesc.gov.cn)的“四川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进行监测指标填报。 3.入驻企业登陆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www.smesc.gov.cn)的“四川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填报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报表。 四、运行监测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经信部门、小企业创业基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培训、保证质量。各市(州)要切实做好运行监测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对运行监测工作认识,了解、掌握运行监测知识和要求,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填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省上将通过网上和安排专人进行培训指导。 (三)加强对运行监测工作的考核。各级要把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运行监测工作列入年度考核项目,并与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挂钩,省上将不定期对创业基地运行监测工作(含入驻企业填报运行监测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冯易生 028-86260253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余恭宗 028-83228278 13551357146 焦 唐 028-83228278 13882225083 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张洪林 028-83228794 庞英杰 028-83222333 全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技术支持QQ群:81445543 附件:1.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行监测样表 2.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报表 3.指标解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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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1.12.2015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