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企业“减负” 专项资金收入可不征税
14.02.2014 13:2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根据《意见》,省政府将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和项目。力争一季度开工建设420个、竣工投产420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
《意见》提出为企业“减负”,如推进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产业园区企业参与“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不作为征税收入。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4.02.201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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