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工作

13.05.2015  16:26
核心提示:抽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抽查内容包括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企业应公示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以及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信息。       5月12日下午,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现场抽取确定了8738户企业作为检查对象,标志着我省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工作正式启动。     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资本实缴变为认缴,企业的出资信息成为关注的重点。为此,我省启动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抽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抽查内容包括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企业应公示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以及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信息。     抽查结束后,实施检查的工商部门按照规定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检查发现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会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工商部门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