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17.08.2015  15:36
             

关于开展第七批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办〔2015〕102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精神,按照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经信发〔201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平台”和“基地”)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申报资料
(一)平台申报材料:
1.第七批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封面);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平台运营单位基本情况、平台功能介绍、平台建设情况、团队情况、服务活动情况和服务绩效、经济效益、下一步规划,字数在1500以内)。
3.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表;
4.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2)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2014年度交纳社保职工名单;
(4)2014年度平台服务企业名单;
(5)被服务企业评价意见、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运营单位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8)真实性声明。

说明:第1、3和附件资料的(3)、(4)、(8)项,请企业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网四方平台, www.cdsme.gov.cn ”填报,打印。

(二)基地申报材料:
1.第七批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书(封面);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基地营运单位基本情况、基地建设情况、基地内服务机构或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情况、开展服务情况、入驻企业优惠政策、基地运营经济效益);
3.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表;
4.附件资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
(2)基地建设批文、规划布局图、建设方案;
(3)基地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
(4)2014年度交纳社保职工名单;
(5)2014年底在孵企业名单;
(6)基地运营单位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
(7)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8)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说明:第1、3和附件资料的(4)、(5)、(8)项,请企业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网四方平台, www.cdsme.gov.cn ”填报,打印。

(三)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的纸质资料:
1.《2015年度平台申报汇总表》、《2015年度基地申报汇总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2.机构申报资料;
说明:第1项,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网四方平台, www.cdsme.gov.cn ”按操作程序打印。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机构向所在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报市经信委。
(三)市经信委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委认定并公布名单。

四、申报时间
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5年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二份(胶装)报市经信委企业处。

五、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企业处:刘  文   

电  话:61881606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刘远洋  周  密  邹  磊
电  话:87710082-8008、2101
咨询QQ群:234159337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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