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施行

25.09.2014  17:08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实习记者 邱晓晨) 为了提升公众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了解,知晓“废年检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今(24)日,自贡市工商局在市工商局会议室召开了“废企业年检、建年报公示制度”新闻通气会。自贡市工商局局长余忠、副局长罗坚、企业科长吴阳、外资科长陈旭莲、个体科长张晓宁参加了通气会。会议由副局长罗坚主持。

自贡市工商局局长余忠讲话

  通气会上,余忠表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实施“宽进严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2月7日,国务院批准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来,这项改革一直在依法有序推进。在落实“宽进”各项制度措施的同时,“严管”工作也在积极稳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于8月23日颁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余忠重点从5个方面向媒体介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的有关情况。主要是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和手段;建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搭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废除年检验照制度,建立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报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推动构建部门间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随后,记者就《条例》和“废年检、建年报公示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记者 :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公示与企业登记公告有什么不同?

   吴阳 :过去的企业登记公告仅是工商机关将登记注册企业的名称、负责人、注册号等基本信息通过媒体公告出来;而企业年报公示不仅有工商机关等政府机关的登记信息,也有企业的自己公示的基本信息。不仅有企业的基本信息,还包括行政管理方面如许可证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关于企业的股权等重大信息。

   记者 :什么是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张晓宁 :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记者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怎么理解?

   陈旭莲 :如果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其经营行为当中和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活动当中就会受到限制和影响,比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违法企业将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