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仿真枪”被鉴定为“枪支” 达州小伙被判无期

04.05.2016  16:32

4月11日是四川达州小伙刘大蔚20岁生日,但这个生日,他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因为“网购了24支仿真枪”,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对于这样的判决,刘大蔚怎么也想不通: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仿真枪”,货都没收到,就被判了刑,他觉得很冤。

狱中的他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认为“仿真枪不是违法的”,自己买来“只是放在家里做装饰摆设”。

去年11月,刘大蔚及其家人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

刘大蔚的父母也从四川老家来到福建宁德,一边打工,一边四处替儿子“申冤”。

4月12日,刘大蔚的申诉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立案复查。徐昕教授认为,刘大蔚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案件量刑过重,“刘大蔚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远未达到需以刑法严惩的程度。”

福建高院也证实了立案复查的说法,称“复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网购“游戏BB枪” 18岁少年被带走

2014年8月31日,还在睡觉的刘大蔚被敲门声惊醒,眼前出现的几名男子改变了他的命运。

刘大蔚的父亲刘行中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天天气晴好,也到了水稻收割的季节,“我就和娃他妈出去找收割机,家里的稻谷成熟了。”

刘行中说,他们出门的时候儿子还在睡觉,他们把儿子喊醒,“我跟他说,你再多睡一会儿,我们找到机器了,就给你打电话,你就赶紧过来帮忙。”

刘行中没有想到的是,到中午11点过,他们找到了收割机给儿子打电话,却一直打不通。

大概12点的样子,刘行中接到了当地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让他回家一趟。

到家里一看,刘行中惊住了,家里有公安,还有海关人员。

“他们告诉我,儿子已经被带走了,现在要搜查我们的房子。”刘行中说,我就说你们随便搜就可以了。

于是,开始有人拿着摄像机在屋子里搜查,刘行中说,最后什么也没有搜到。

搜查结束后,有人跟刘行中说,刘大蔚涉嫌走私武器。

“我就问他们什么是走私武器罪,他们跟我说是在网上买了东西。”刘行中说。

那么,刘大蔚在网上买了什么东西,怎么又和走私武器扯上了关系?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2013年8月,刘大蔚开始通过QQ与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7月22日凌晨,这24支仿真枪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经鉴定,24支仿真枪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生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24支中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为为仿真枪。

根据司法解释,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4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当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