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局扎实部署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18.08.2016  14:03

一是成立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领导小组,由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评价工作。

二是及时动员部署。在省局部署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后,庚即召集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国家总局、省局会议精神,对国务院、国家总局关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提出了工作要求,听取了药企意见。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政策的要求,梳理企业药品批准文号,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稳步有序的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