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江市委书记曾万明被任命为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7.11.2013  12:13
原标题:何文浩曾万明被任命为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11月26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文浩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曾万明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免去:

  傅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覃章书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勇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高佳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翟福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马文清辞去错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李勇为错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冯国勇的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洛松曲珍的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益西拉姆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阿旺楚成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厅庭长职务;

  李尕青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牛克乾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志刚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胜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罗显洲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索珍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

  措姆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

  普布多吉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祖中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金华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边巴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松吉卓玛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杜宝玉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云登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边巴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

  尼玛多吉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银花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琼达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扎西卓嘎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卫东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高佳伟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忠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阿旺楚成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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