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强化价格监管服务 助力构建“满意四川”旅游服务形象

30.10.2017  22:3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6〕5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97号)精神,切实规范全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助力构建“满意四川”旅游服务形象,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系统主动围绕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以《四川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抓手,全面强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服务。

  一、创新监管办法,以《指南》引导经营者法律预期

  近年来,全国多地旅游景区价格纠纷频发,影响广泛、恶劣,我省部分景区也屡有价格举报和负面网络舆情出现,虽未造成更大影响,但也真实反映出我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存在着不够规范、部分景区价格监管不力等问题。根据“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应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价格改革方向的要求,在大范围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指南》。《指南》以对旅游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有效指导为切入点,对其价格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给予明确预期,着力引导旅游经营者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指南》作为国内首个全面规范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的行业指南,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充分肯定,并通过《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刊发介绍推广。

  二、坚持问题导向,用《指南》提升价格监管服务效果

  今年以来,为有效规范全省旅游景区价格秩序,落实《四川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指南》,省价检局指导各地价检机构大力开展宣传,突出对省内4A以上重点景区价格行为的规范,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根据旅游市场特点,“十一”、“春节”黄金周前,针对重点旅游地区、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开展市场价格执法,严肃查处纠正旅游行业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大力提升旅游景区明码标价、价格公示覆盖率,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协调解决重大涉旅价格突发事件,督促下级政府和价格部门切实履行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职责。指导景区经营者制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

  三、突出贯彻重点,用《指南》推动旅游价格环境优化

  为进一步增强《指南》落实效果,助力构建“满意四川”旅游服务形象,省价检局深入部分国内影响较大的景区宣传指导价格内部管理,指导景区经营者制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价格信用运用机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价格自律,切实营造诚信公平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组织省内5A级景区和4A以上重点景区,召开全省规范旅游景区价格行为推进会,遴选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较好的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介绍经验,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黄龙景区等交流价格监管做法,深度解读《指南》的政策运用,研究探讨规范全省旅游景区价格行为的现实路径。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李青副局长莅临到会指导并指出,我国旅游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监管是不可缺位的,只有科学有效的监管,依法引导,才能保证行业的良性发展。四川以《指南》的形式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指导和指引,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和探索。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武湖要求各级价检机构,要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高度、价格监管定位转型的深度、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角度去把握价格监管,紧紧抓好,久久为功,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担负起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