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价格监管工作有效应对突发灾情
28.06.2017 16:5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一、切实加强价格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应对突发灾情,做好防汛救灾相关价格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把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要迅速行动起来,担当起保供稳价安民的政治责任,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共同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二、启动价格应急值班制度
遭遇强降雨、洪涝等恶劣天气、突发自然灾害的市(州),即日起实行应急信息日报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值班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值班电话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平台确保畅通,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三、强化价格应急监测
各地价格监测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对市场价格的每日巡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当地对价格异常变动商品采取的对策措施以及其它重大情况。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重点关注粮油肉蛋奶菜等农副产品和相关防汛救灾物资价格。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之机,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采取提醒、告诫等方式,敦促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要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川办函〔2016〕190号)的通知要求,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等方式,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稳定。
六、加强信息发布和引导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重要农副产品和生活必需品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正确解读汛情、灾情变化对蔬菜等价格的影响。要密切跟踪舆情的变化,对虚假信息、不实报道,要第一时间回应,解疑释惑,稳定市场和群众心理预期。
七、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如发生重大价格异常波动,需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即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紧急情况需立即上报。各地对“灾情报告”要认真核实,确保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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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17 16:58
现场指挥部召开会议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26日下午,王东明在现场指挥部召开会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