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月全省办理环境违法案件4877件

13.08.2017  10:31

  缪梦羽

  本报讯 (记者 缪梦羽)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延续“百日攻坚行动”的战略战术,结合全省环保督察,大力实施“利剑斩污行动”,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悉,1月-7月,全省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4877件,处罚金额3.38亿元。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共计849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数50件,占五类案件总数的6%;查封、扣押案件182件,占21%;限产、停产案件305件,占36%;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76件,占33%;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6件,占4%。

  “与2016年同期相比,处罚件数增长3737件,金额增长2.96亿元,配套办法及涉嫌犯罪移送案件增长694件。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由51件增长为276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案件由3件增长为36件。”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将继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查处整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为重点,坚持对环保违法问题动真碰硬,坚持对偷排漏排企业零容忍,充分利用无人机、无人船、遥感、暗管探测仪等高科技、智能化手段,结合夜查、暗查、节假日突查,实现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整改问题、从严传导压力、从严执纪问责的环境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