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新增8件省级著名商标

21.04.2014  22:32

成都市工商局专家:驰著名商标的认定,对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仍有积极作用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陈俊)4月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集中开展依法治省(市)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成都高新区2013年度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成果通报会暨新《商标法》培训会在天府软件园举行。来自成都市、成都高新区相关部门,各产业园区、企业及相关单位的200余名嘉宾出席会议。

会上,成都高新工商局通报了2013年成都高新区商标认定成果并对相关企业进行授牌,共有8家企业的8件商标被新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13家企业的14件商标被新认定为成都市著名商标;17家企业的18件商标通过四川省著名商标的复审认定;4家企业的4件商标通过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复审认定。

会议现场:

新《商标法》培训会举行 新认定一批省、市级著名商标

此次通报的争创驰著名商标,很多都是老百姓平时耳熟能详的,不仅具有行业示范性,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引导力”,成都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新认定驰著名商标企业涉及能源、生物医药、航空科技、IT、通信、餐饮服务、零售业、食品加工、物流等多个领域。其中,科技型企业32家,包括地奥集团、恒瑞制药、任我行软件、硅宝科技、迈普通信等;餐饮服务、零售业、物流等类型企业12家,包括红旗超市、皇城老妈、香天下、蚂蚁物流等。

“‘品牌’不但是关乎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成为推进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3年底,成都高新区已聚集了一大批本土中国驰著名商标企业和中国名牌企业,还汇集了超过1000家外资企业,其中包括120余家世界500强及知名跨国企业。

据悉,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成都高新区各类经营主体拥有注册商标18987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7件,四川省著名商标52件,成都市著名商标50件。“成都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大品牌战略工作,鼓励企业不断加大产品和技术创新步伐,提升商标运用和品牌建设能力,实现了企业整体形象和商标品牌市场知名度的不断提升。

成都市工商局专家:

驰著名商标仍有积极作用 鼓励企业继续申请

从2014年5月1日起,新《商标法》将正式实施。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近日明确表示:“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从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在培训会上,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调研员寻宪恕也向与会企业详细解读了新《商标法》。

寻宪恕表示,新《商标法》实施后,大家并不应该就此对驰著名商标的认定产生误解。他说,驰著名商标能使企业享受一些特别保护,对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仍有积极作用,“我们还是鼓励企业积极申请驰著名商标。”不过,他同时指出,目前新《商标法》中的相关规定仅是针对中国驰名商标而言,四川省和成都市著名商标目前仍可用于广告宣传和商业活动。他说,四川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基于《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成都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则基于《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这两者并不在新《商标法》规定之列。

寻宪恕表示,接下来,成都市20个区市县的工商部门都会陆续开展针对企业的新《商标法》培训宣传活动。他同时提醒成都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要严格遵守新《商标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