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通报20件正风肃纪典型案件 仁寿县给“观望”心态敲警钟

05.06.2014  10:38

    6月4日,仁寿县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推进会后,首次向社会实名通报20件正风肃纪典型案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这20件典型案件涉及3个方面,包括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6件、行政行为不规范典型案件5件、执行不力典型案件9件,共涉及县级机关干部5名,乡镇、村(社区)干部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和窗口服务工作人员4名。

    仁寿县纪委负责人表示,该县个别单位在正风肃纪工作中存在等待、观望心态,此次面向社会实名通报案件,既是狠刹“四风”,也为了让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这些案件中,有对11户低保户进行“吃拿卡要”、并侵占群众土地赔偿款14.98万元,用于个人享乐的龙正镇椰江村原支部委员辜益明案件;有收受犯罪嫌疑人“感谢费”5.5万元后徇私舞弊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正科级侦察员肖仲辉案件;有在项目建设中套取15万资金并占为己有的仁寿县人大农工委原主任方光清、禄加镇原镇长梁昌军和禄加镇原副镇长余兰勋3人案件等。上述人员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件的公布对当地干部触动很大,“尤其是那些觉得私下拿点儿不算什么‘大事’的领导干部,现在得到了警醒。”接下来,仁寿县纪委将成立5个暗访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并继续对查处的案件进行通报。(孟斌 记者 颜婧 文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