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访李仲彬:让律师成为四川“法律七进”工作的传播者

04.09.2014  14:55

    新华网四川频道9月4日电 (杨怡)“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力军。”为认真贯彻四川省委王东明书记关于切实把“法律七进”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得更扎实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持久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四川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七进”中有效作用的意见》,明确了全省13000余名律师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昨(3)日上午,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接受本网专访,提出“让律师成为‘法律七进’的传播者”。

     意见》明确量化考核 发挥律师普法有效作用

    《意见》提出,在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中,律师事务所要主动为机关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进机关、进单位开展法制宣传不少于4次。

    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中,律师要积极参与“法律顾问进万村(社区)”活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每年到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不少于两次。

    在法律进学校中,律师要积极参与中小学法律常识教育活动,主动联系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家律师事务所为所在地中小学校讲授法制课不少于2场(次)。组织知名律师到高校举办“律师大讲堂”。

    在法律进企业中,律师要积极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各市州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组织律师进园区、进重点企业每年不少于两次。

    在法律进寺庙中,要认真落实省律师协会与省佛教协会签订的推动律师义务为寺庙提供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为佛教协会指定的每座寺庙推荐1—2名律师,开展法律常识讲座和法律学习辅导,提供法律咨询,受聘担任寺庙管理机构的法律顾问。

    《意见》还提出,在“法律七进”中,每名律师每年义务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每次受教育人数不少于50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建立考核制度,对在“法律七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予以表彰和记功。

     全国首创“法律大讲堂” 律师应为法律传播者

    “四川省律师人数达13000余人,去年排名全国第六位,且近年来呈每年增长10%的趋势,”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在专访中介绍道,“一方面,律师群体的壮大发展体现出四川省法治生态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另一方面,近年来老百姓‘遇事找法’、‘遇事找律师’的法治意识逐步强化,律师在老百姓心中愈发具有公信力与亲切感,这使得发挥律师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有效作用拥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此外,据了解,此次《意见》中制定的组织知名律师到高校举办“律师大讲堂”的做法,属全国首创。目前,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四川省律师协会,正积极筹备“法律大讲堂”走进高校,并受到了各大高校的强烈欢迎与密切协作。

    同时,四川省司法厅已编写并印发了一套《中、小学生学法用法读本》,作为普法教材发放到各市州。李仲彬介绍道:“考虑到各地域、各年龄层学生间的认知程度与学法需求不同,各地可依据地方具体情况对这套《读本》进行进一步改编,同时我们还将《读本》分为了中学、小学高年级、小学低年级三册,切实推进法律进学校。

    对于律师开展普法工作,李仲彬谈到了他的看法:“普法多年,而今在‘法律七进’工作中,律师作为法制宣传的有生力量,承担着法律传播者的角色。比如,律师通过各类生动、鲜活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按照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展‘菜单式’普法,有针对性地让老百姓学法、知法、用法。由此,让律师将其在普法工作中的有效作用深入到各项工作、各个群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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