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法院利用网络新媒体 成功调解离婚案

18.08.2014  13:40

  四川在线仪陇讯(李国峰 记者 刘中华)近日,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派出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2005年5月,仪陇县某镇的李某(女)和王某经人介绍后结婚,婚后两年,两人生育一子。在这期间,两人吵闹不断,李某曾一度有过离婚的念头。为了逃避无休止的争吵,王某于2010年不告而别,此后便杳无音信,在王某离家出走的四年时间里,李某多方打听也没有王某的下落。独自抚养儿子并照顾王某年迈的父母使得李某不堪重负,求助亲友无门的情况下,李某只好来到马鞍法庭,以被告李某外出多年且下落不明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供了一份由王某所在村委会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明。

  因为被告下落不明,所以要公告送达各种法律文书,但是考虑到原告的处境和节约诉讼成本,干警决定要竭尽全力寻找到案件的被告。随着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公告送达的方式不应该再局限于在法院公告栏内张贴公告、或者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应当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力量,适当拓展公告送达的手段。于是马鞍法庭不仅在被告有可能打工的城市的主流报纸上刊登公告,更是借助微博,大众论坛等方式寻找被告,借助广大网民的力量,终于在两周以后找到被告并与其取得了联系。通过与被告的多次沟通,王某表示同意离婚。

  “目前,仪陇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因此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使用公告送达文书的情形也相对较多,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应当利用科技的力量尽量去找到被送达人,以避免公告送达的局限性以及被送达人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主张的缺陷。只有这样,案件才会在关注原告处境以及节约诉讼成本的的基础之上得到更好的解决。”法院相关同对记者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