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原副县长陈鹏涉嫌贪污受贿 25日在南充中院公审
庭审现场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记者 张军)今(25)日上午9时,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原仪陇县副县长陈鹏贪污、受贿一案,在审判庭现场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干部90余人参加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据了解,仪陇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陈鹏,因涉嫌贪污、受贿罪于2014年5月31日被南充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于6月13日被南充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四川在线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经依法审查查明,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鹏的贪污、受贿行为:被告人陈鹏通过编造虚假申报资料等方式,以河西粮库为平台骗取中央建仓补助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公诉称:被告人陈鹏于2011年1月入股四川仪陇县大山米业有限公司(新大山米业),为谋取私利,利用时任仪陇县副县长职务便利,擅自决定将中央建仓补助资金的主体变更为新大山米业出资设立的四川仪陇河西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粮库),500万元中央建仓补助资金“戴帽下达”给河西粮库并拨付到仪陇县财政部门,2013年11月和2014年1月,仪陇县财政局分两次将这500万元中央建仓补助资金全部拨付给了河西粮库。
被告人陈鹏利用时任仪陇县副县长且分管城市规划与建设、房地产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0万元人民币用于个人开支,为他人牟取利益。庭审现场检察机关公诉称:1、某房地产公司为得到与感谢陈鹏在项目拆迁及负层增容等方面的关照,分别在2012年、2013年、2014年中送给陈鹏7万元人民币作为感谢费。2、仪陇某建筑商在承建仪陇县槽田街BT还房项目过程中,为感谢陈鹏在中标信息提供及拆迁中的协调方面给予的关照,于2014年春节前送给陈鹏2万元人民币作为感谢关照费。3、四川某置业有限公司在仪陇县城开发某楼盘项目中,为感谢陈鹏在项目拆迁方面给予的关照,于2013年某天送给陈鹏1万元人民币作为感谢关照费。
截至今日中午11时,陈鹏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四川在线记者会进一步关注此案的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