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全力以赴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16.06.2014  11:55
     

  一、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对渡工、船员及水上从业人员进行防范灾害性气候条件的思想教育,在重点渡口、旅游船舶密集处发放水上相关宣传资料,并通过短信平台或电话提醒广大渡工、船员和船主,提高防范意识。

  二、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第一次洪峰超过警戒水位线停航制度”、“停航封渡和减载制度”以及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汛期水情传递制度,严格执行“救生衣行动”。

  三、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航巡为主、岸巡为辅的水陆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学生渡、赶场渡、旅游水域、船舶密集区、桥区等重点水域的巡航巡查力度和频次。

  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规范水上交通运输执法”、“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客渡船冒险、非法夜航”、“船员集中教育培训”、“签单发航管理”、“砂石运输船舶”等专项整治活动。

  五、全面提升水上交通预防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汛期预案,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全面启动运行船舶自救互救机制。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