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实施好新《消法》

05.03.2014  11:32

2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署名文章《贯彻实施新〈消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张茅指出,要准确把握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实施好新《消法》。

张茅在文章中回顾了《消法》实施20年来我国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指出新《消法》的立法精神和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规定,加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着力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问题;规范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兴领域突出问题,较好地解决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明确消费者协会性质和职能,更加注重发挥消费维权的社会监督作用。

张茅强调,要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契机,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水平。一是广泛宣传新《消法》。二是及时修改、制定配套规章。三是改革维权机制。四是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五是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六是坚持把消费维权与案件查办结合起来。七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