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县级及以上城市新建住宅区必须光纤到户

07.07.2015  11:54

  本报讯(记者 熊筱伟)省住建厅、省通信管理局近日公布《关于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在县级及以上城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必须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管道、楼内光纤、设备间等通信配套设施,应满足多家通信运营企业共同使用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凡未达到光纤到户设计标准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将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住建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对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将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达不到光纤到户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