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7名省级干部住房面积超出标准50%以上
央广网北京10月15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对外公布了辽宁省委关于中央第十一次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明确指出辽宁有17名省级干部住房面积严重超出省级干部住房标准,有些甚至超标50%以上。
如果按照中央现行的各职级领导干部购房补贴标准规定来核算,正部级干部住房面积不应超过220平方米,副部级住房面积应不超过190平方米。
而从刚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辽宁省委关于中央第十一巡视整改情况来看,辽宁省现已核查就有17名省部级干部住房面积超出中央规定面积50%以上,即正省级领导住330平方米以上,副省级领导住285平方米以上的房子。
整改通报要求,针对尚未清理部分省级干部住房实际超标面积较大的问题,辽宁省委责成省委办公厅认真抓好整改。
截止到目前,辽宁省多占住房(工作地点已不在沈阳,未及时腾退在沈住房)的7名省级干部,已完成腾退移交,针对住房面积超出中央规定面积50%以上的17名省级干部,按照房改当年当地的市场评估价补交超面积购房款。预计。此项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1998年我国城市停止福利分房以来,一些领导干部或公务员利用权力之便非法占有、集资建房、炒卖侵占住房的问题频频出现。此前,中央巡视组明确要求辽宁、海南、甘肃、新疆等省份对领导干部多占房和超标住宅进行整改,各个省份目前或已进行整改,或是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时间表,但效果如何我们还应该持续关注。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表示“由于住房管理制度上存在疏漏,干部交流、异地任职等情况客观上为部分官员‘以权谋房’提供了便利。一些领导干部到某地就职就能分房,离任或退休后并不腾退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
不过汪丽娜同时表示,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部分官员多占房的行为将受到挤压,有利于堵塞住房管理方面的漏洞。对领导干部财产进行公示,也可以成为打击多占房行为的一记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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