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代理商"互掐" 内江柏瑞公园1号拖欠兼职工资

10.04.2014  08:54

原标题: 学生娃发传单挣点钱 快点发给人家嘛

59岁的周长贵,从1月6日开始便给内江市柏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柏瑞公园1号发传单,但如今3个多月过去了,通过不停催促和上访,她和同事们只拿到了1月份的工资,二、三月工资至今没有下落。不少给柏瑞公园1号发传单的学生,也没拿到二、三月工资。

二三月工资没拿到

回复总说“走流程

李洁(化名)是内江医科学校2010级学生,今年1月开始,她来到柏瑞公园1号做兼职,临近过年,负责宣传的燕姐(音)告诉李洁,柏瑞公园1号过年期间要搞活动,需要3名兼职,日工资80元。活动从2月3日直到2月16日,几个人3000多元工资一直没有发,“每次回复都说走流程,还要等。

和学生们有相似经历的周长贵也在柏瑞公园1号发传单。公司许诺每天给她70元,同时还有提成奖励。经过粗略估计,周长贵二三月工资达4000多元。

3月29日,她和同事们终于等来了1月份的工资,周长贵说:“当我找主管要2月工资时,他就说以后再拿,也不给明确时间。

开发商代理商“互掐

都说是对方所致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柏瑞公园1号,销售人员称开发商和代理商在成都开会,不能接受采访。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说:“二、三月工资已发放,不存在拖欠。

原来,正合地产与高路玛房产,是柏瑞公园1号开发商内江市柏瑞置业有限公司请来的全程营销公司,即俗称的“房产代理商”。而开发商内江市柏瑞置业有限公司的一位邓姓女经理却说:“我们没有拖欠工资”。

据她介绍,只要代理商提交了发放工资申请,他们开发商会在工作日的一周之内走完流程。“我们是和他们代理商发生关系,工资都是由他们发放给行销人员,至于他们怎么操作,我不清楚。

律师说法

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按月支付报酬

内江市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杰表示,不管像周长贵一样的行销人员是否与开发商或代理商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劳动关系成立,用工企业就应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义务,否则就是违法。

张杰说,就柏瑞公园1号拖欠工资一事,开发商是用工单位,代理商是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王瑶实习记者 黄晓庆